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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建筑施工企业开分公司(建筑施工企业开分公司的条件)

 

业主要求施工单位当地开分公司合法吗

不合法。根据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得知,为了给建筑企业营造更加开放、公平的市场环境,支持民营建筑企业的健康发展,国家多部门三令五申发文件,严禁强制或变相要求外地建筑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为建筑企业营造更加开放、公平的市场环境,所以,业主要求施工单位当地开分公司是不合法的。

问题四:业主指定分包怎么办 原则上是可以,但是要经过总承包单位同意,总承包单位不同意,业主直接指定的,总承包单位承担次要责任,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问题五:法律规定建设单位是业主吗? 建筑法和其他法律一般都规定建设单位是业主,建设单位也可以设立子公司或者分公司行使建设业主的职责。

不合法,作为联合体中标的EPC项目,施工主体就是联合体成员的施工方,不存在再次招标的情况。可进行二次招标的项目是指专业性强的分包,比如:智能化设备、污水处理设备等。

明确的说:物业没有这个权利,包括在当前新修订的物业法里面也没有,这个 只是当地物业的自己土政策,肯定里面有利益关系。

施工单位分公司签合同必须要加盖总公司公章吗

1、不需要,分公司不能代表总公司签合同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地、更方便地开展经营业务,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当然也包括了签订合同这样重大、不可或缺的环节。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只要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就可以了,没有必要每个合同都要到总公司加盖总公司的印章。

2、分公司签合同的时候并不是必须要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分公司虽然没有法人资格,但是也可以刻章、签合同,意思就是,只要签的合同的内容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之内,那么分公司签的这些合同都可以直接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只不过法律责任还是总公司承担的。

3、分公司签合同的时候盖分公司的公章就具有法律效力了,有些人担心这个问题,其实想的是分公司签合同可能必须要加盖总公司的公章才行,完全没有必要,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可以依法独立开展各项经营活动,法律上也保护分公司的,签合同权。

4、分公司在跟员工签劳动合同的时候当然不需要去加盖总公司的公章,因为分公司也是领取了营业执照的,对于分公司来讲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分公司自行经营的权利还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无论是劳动合同还是其他合同,分公司都能独自签订。

5、分公司签的合同不是必须要加盖总公司的印章才受到法律的保护,一般来说,只要合同当中的内容是在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之内的,这样分公司在签合同的时候可以直接加在分公司的印章,当然,如果分公司使用了总公司的印章,这份合同本身也是有法律效力的。

施工企业分公司是否具有自己的资质

1、施工企业分公司是否具有自己的资质 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具有领取资质的资格(签定合同用上级企业的资质)。规定见建设部的施工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是否需具有自己的资质? 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具有领取资质的资格(签定合同用上级企业的资质)。

2、法律分析:施工单位分公司能签合同,但是该分公司需要有在工商部门注册的营业执照和建筑施工资质才可以的。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如果没有资质和执照的话,不能签合同。

3、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具有领取资质的资格(签定合同用上级企业的资质)。规定见建设部的施工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不是法人,当然不能申请资质了,不过你可以放心地和签合同,它可以用总公司的资质,这样是可以的。

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可以参加投标吗

1、法律分析: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能参与投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条 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第七百九十一条 第三款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2、建筑企业的分公司是不能参加投标的。因为分公司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属于分支机构,一般无法获得重要的资质进行投标。

3、我们都知道,没有建筑施工资质的分公司显然不能参与项目招标并与承包商签订项目合同,否则被视为违法;此外,总公司中标后与业主签订总承包合同后,总公司和分公司签订转包合同的行为也是一项非法分包行为,因为该分公司没有建筑资质。总公司中标的所有建设项目均移交给子公司进行施工建设。

4、建筑公司分公司不可以单独投标。建筑公司的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无法获得进行投标的重要资质。建筑企业分公司不能独立参与投标,分公司能用总公司资质投标。


发布时间: 2024-10-28